2021-12-15
一、項目概況
大連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回轉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改造項目
1、項目名稱:回轉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技改項目
2、建設單位:大連水泥集團有限公司
3、建設位置:大連市金州新區七頂山街道金七路一號(大連水泥廠)
4、項目性質:??? 技改
5、建設項目情況簡述:本項目不新征用地,即在大連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大連水泥水泥廠現有廠區內進行建設(占地面積為500m2),新建固態危險廢物預處理間及物料投加系統等,本項目依托大連水泥廠現有一條產5000t/a旋風預分解窯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焚燒系統處置大連市固態危險廢物,處置固態危險廢物規模為120000t/a。
二、環境狀況
1、廢氣:水泥窯窯尾廢氣(包括煙塵、酸性氣體( SO2、NOx、 HF、HCI)、 重金屬、二唔英)、固危險廢物預處理車間的惡臭氣體;
2、廢水:本項目運營期間無生產廢水排放;
3、噪聲:主要包括新增各類風機、等設備噪聲;
4、固體廢物:運營期間無生產固體廢物排放。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窯窯尾廢氣:廢氣通過“低氮燃燒+高溫+堿性環境+ SNCR脫銷+萊歇L ADS在線脫硫+布袋除塵+急冷”措施處理后,經110m高排氣簡排放,煙塵、SO2、 NOx排放濃度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915-2013 )中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HF、HCl排放濃度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物控制標準》( GB30485-2013 )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要求,重金屬排放濃度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物控制標準》( GB30485-2013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18484-2001)中要求,二唔英排放濃度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中要求;態危險廢物車間內產生惡臭氣體經負壓狀態收集后泵送至水泥窯進行焚燒處置后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物控制標準》(GB30485-2013)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要求。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間無生產廢水排放,不新增員工,也無生活污水排放,對周圍環境無影響。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除選用低噪聲設備外,固危險廢物車間及固態危險廢物運輸等應避免夜間作業,減少晝間鳴笛次數,并采取相應的隔聲、消聲及減震等防噪措施后,廠界噪聲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間無生產固體廢物排放,不新增員工,也無生活垃圾的排放,對周圍環境無影響。四綜合結論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選址符合相關規劃要求。清潔生產水平基本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在運營過程中充分體現了循環經濟的理念。根據項目預測評價,本項目建設投產后的環境影響相對較小,在可接受范圍之內,不會改變該地區的環境功能。在實施本報告書提出的相關環保措施和清潔生產措施后,能夠滿足環保管理的要求。污染物排放總能在區域內實現平衡。因此,從環保角度論證,該項目建設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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